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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
发布时间: 2015-04-17 浏览次数: 3151

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

  

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提出了“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,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”、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,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、核准和审计制度”,这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。

  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执政党能力建设,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服务效能,最关键的是反腐败、树威信,促进廉政建设。避免执政党因贪腐垮台的周期律,这是摆在全党和各级党政干部、政府部门面前的重大政治课题。在这个伟大的政治任务面前,审计部门,尤其是内审部门,职责重大,任重道远。所有发生的贪腐案件,都发生在某个具体的人、某个具体的部门单位,发生在全国的每个内审部门的所在系统、单位,有许多就发生在内审人员的身边,深受其负面影响,深感社会舆论的压力。全国每个内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对此都应有清醒的认识,知道自身责任的重大。在工作中都切实有效发挥内审部门的职能作用。每个具体的系统、部门不发生贪腐案件、自身的廉政建设搞好了,全国的行业系统、党政部门的廉政建设就都搞好了,小河清,大河纯,小家安,国家稳,就会收到内审部门履职尽责的最佳效果,就为党员、党组织、政府部门(以下简称“党、政部门”)的廉政建设作出了贡献。

  我国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。1987年成立中国内部审计学会,2002年更名为中国内部审计协会。1994年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,1995年审计署发布《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,2003年,施行《内部审计基本准则》,审计协会先后两次于2004年至2005年发布具体准则和实务,从实质上理顺了内部审计职业组织与国家审计署的关系,确立了内审组织的地位和重要性。全国各省市、行业系统30年来的内审工作实践,为各级党政机关、部门、企事业单位,规范财经收支,规范控制资金使用,监督投资效益,取得显著成效,在揭露惩治腐败、促进廉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
 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,廉政建设要“做到干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”的廉政建设目标。内部审计工作的最终目标应定位在党的新时期最新、最高的廉政建设标准上,强化内部审计职能,发挥外审不可替代的、独特的优势作用,为党员纯正、党组织纯洁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,承担历史重任,履职尽责,效果彰显。

  

  一、内部审计的独特优势

  (一)内审的自身优势

  所谓的内审独特优势,是指内审部门与国家审计署驻外特派办、各级政府审计部门相比较而言。内审部门熟悉行业系统相关政策法规;熟悉行业、专业技术项目特点、需求;熟悉相关人和事、尤其掌握决策参与人的素质特点、贪腐个性;掌握资金来源、渠道流向;掌握行业软件系统品牌、性能、价格;善于发现问题、漏洞,提出行业性、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。

  (二)内审的职责与党、政廉政建设目标极为契合

  内部审计职责就是建立一整套监督控制系统,对内部财政、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,评价咨询,整改问题,防止和揭露舞弊、腐败等违规违法问题。内部审计是审查、制约环节的重要手段,同时又是对党、政廉政建设实行有效监督的职能部门,岗位重要,作用不可替代。

  党的十八大提出“廉洁政治就是不以公权谋私利的政治,其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为人民用好权,不以权谋私”。一要做到干部清正,保证党员、干部作风优良、廉洁从政。二要做到政府清廉,促进党政机关廉洁自守,公共权力规范运行;三要做到政治清明,促进政治文明充分发展。

  建设廉洁政治,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追求;建设廉洁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;建设廉洁政治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必然要求;建设廉洁政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长远战略目标。

  必须认识到内审的职责与党中央、中纪委对共产党员、领导干部、政府部门的清廉要求其性质、作用、目的是同一的,其责任、地位、目标是高度一致的,既是形式的又是实质的,可为神形统一,极为契合。最终达到纯洁党、政素质,提高共产党执政能力,建设廉政高效政府的伟大目标。

  把党的廉政建设目标作为内审部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才能做到定位准、出手稳、治贪治腐狠,使手段和职责收到最佳效果。

  (三)内审有坚实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为后盾

  从1994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颁布到1995年国家审计署发布《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的施行,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、职责、权限到人员配置等做了具体规定。相继出台的《会计法》以及行业、系统如人民银行、商业银行、上市公司、信托管理、国企、央企、公安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内部审计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。全国各行业、系统建立的内部审计制度、暂行办法等比较系统完善,使内审工作有法可依、依法审计、又适法而为。

  (四)内审部门有强大的内审机构和人员做主力军

  目前,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,已建立8万多个内审机构。有30多万内部审计专(兼)职人员。分布在各级政府、企、事业、金融等行业领域。审计人员更加专业化,年轻化,作用日益突显。

  

  二、制约内部审计工作的不利因素。

  (一)主要领导并不主管审计

  《审计法》明确规定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市辖区的市、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不设区的市、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,分别在省长、自治区主席、市长、州长、县长、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,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。

  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要求,内部审计部门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,负责规定职责范围内的审计工作事项。根据各省政府网公布数据统计,目前全国31个省、市、自治区政府由主要领导分管审计的有23个,所占比重74.2%;全国省、市、自治区的厅局级单位,由主要领导分管审计的有63个,所占比重3.3%,其余96.7%是由副职、纪委书记分管审计。可见审计法、内审规定对主要领导分管审计的规定没有落到实处。副职、纪委书记是同级班子成员、且为副职,其审计必然听主要领导的,必然是让你审、审哪个项目、审到什么程度,悉听尊便,适可而止。

  (二)内审工作摆位不正

  一是对内审重要性认识不足。多数单位、组织及社会公众没有认识到内审的重要性,尤其在单位组织内部将审计部门定位在经营活动、项目开支等管理决策层的对立面、障碍者;部分内部审计单位缺乏科学管理指导,凭老经验办事、操作,难有作为、难求实效、甚至有的名存实亡;内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和职业道德定位模糊,作用难以发挥。

  二是工作主动性不够。内审部门日常工作,多数局限于按部就班,很难做到有举报就审,有项目就审,而是局限于上级部署,让审什么就审什么,制定的方案、部署不严谨,重点不突出,很难做到全面、细致,甚至避重就轻,很难审出问题。

  三是人际关系网阻碍内审。从事内审人员工作时间一长,上下级、横向部门之间,由于系统、行业的特点,同专业的多、同学校的多、上下界师兄弟、学哥学姐多。部门领导,人际关系根深蒂固,关系网固化,未审先知、有事先平,审后都好。问题、漏洞难以整改。

  (三)内审权威弱化

  一是领导力弱化。主要领导不管审计,主管财经的领导多数是一把手、常务领导或强势领导。纪委、督察领导分管审计,难以达到监督制约作用。

  二是审计结果弱化。事前审不到位,项目建设在研发立项、制定方案需求时不执行相关项目建设有关审计介入的规定。在即将招标前的3-5日,将相关资料送到内审部门,让拿出审计意见。内审部门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拿出科学合理的意见。提拔、任职、转任者均在事后审计,已下任命令再事后审计很难达到审计效果,对审计结果领导也多数采取不公示、不通报的做法。任中审计亦刚刚开始运行,难以起到监督制约作用。

  三是整改针对性弱化。内审发现的问题,有的问题很严重,有的是程序问题,有的是审批把关不严问题,有的是挪作他用问题,有的是为单位集体利益而违规的问题。由于考虑诸多因素,利害关系,提出的整改建议,是有选择性的,是被审计单位、被审人、主管领导都能接受、同意的内容,即为可行性整改建议。

  四是内审人员结构弱化。建设内部机构初始,多数单位属应付性,选择老弱病、不懂专业的同志到审计部门。有经验的、专业的人员极少到岗。又由于审计岗位职责使然,领导就选择既要懂专业,又要听话、懂事,能发现问题,又能领会贯彻领导意图的人调整到内审岗位,审计作用有限。目前,内审部门正在充实专业型、专家型人才,作用正待发挥。

  

  三、强化六项内审优势措施

  (一)在组织领导上:按审计法规定,各级政府、部门、行业系统主要领导要分管审计;审计职能部门领导必懂审计;提拔、使用、重用有成效的审计部门干部,为党、政行业、系统、部门财经使用把好关、站好岗、发挥所有资金的最佳效益;审计队伍由专业人员构成,由会计师、审计师、造价师、科技软件师等专门人才合理搭配组合,才能有效发挥内审部门优势。

  (二)在思想观念上:理想滑坡是致命的滑坡,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。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个人的根本转变,反腐廉政最根本的是坚定为党奉献、为民尽责、恪守清廉的理想信念,“爱党守廉”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。

  文化引领教育推动。强化“成由节俭、败由奢”反腐倡廉文化建设,部门、行业、系统全方位、多角度提倡节俭,反对浪费;使贪腐的行为没有来源、没有市场,进而绝迹;使掌管财经决策者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律;采取强晾资产、晒家底,对新任、提拔的领导干部予以财产公示;审计结果公示,做到警钟长鸣,防微杜渐,永葆政治本色。

  (三)在制度建设上:强化制度,必在于细。强化对领导干部审计,项目投资审计;强化权力监督,审计关口前移,制约机制前移,手段控制前移;实行常规性任中审计,凡“离必审,先审后用”;建立审计结果公示制、问题黄牌警告制、项目损失问责制。

  (四)在审计内容上:做到五必审。即对需求方案,结算、决算必审;按照行业系统规定的额度线必审;项目建设、基建、科技信息、软件工程必审;达到额度线的采购必审;提拔、任用、专任、离退必审。

  (五)在审计手段上: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,建立与财务联网的审计软件系统,实现对行业、系统、部门的远程、适时审计;突出对行业系统内部科技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审计(因为1020年不会再新建办公楼、楼堂馆所);

  缩短审计时限,快速形成审计结果,减少审计过程中人为的变数,增强审计的客观性、时效性。

  (六)在结果运用上:实行效益审计,过错问责。经济责任审计,注重任中审计、结果运用、实行一票否决制。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达到评价结果的第一档标准(好或优)。调任、转任的干部必须达到第二档标准(即良或一般),此档标准不能提拔,并要诚勉谈话。因财经管理不规范,如提拔,必造成新的、更大的财经损失或失误。达到第三档标准的既不能提拔也不能调任或转任。并对现职应予以免职、撤职,因第三档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,构成严重违纪,构成犯罪只有一步之差。

  内审部门,肩负重任,必须做到忠诚于党,坚定理想信念,坚持党性原则,围绕中心服务大局,发挥内审独特优势,为全面深化改革,为党、政廉政建设,实现伟大中国梦,做出历史性贡献而履职尽责。(吉林省公安厅审计处刘忠理)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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